防电信诈骗范文(19篇)

时间:2024-03-22 22:04:04 作者:温柔雨

优秀作文是一种文学形式,能够展现出作者的思想深度和语言表达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欢迎大家一起来欣赏。

电信诈骗简报

电信诈骗造成了人民群众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谓危害巨大。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多措并举,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让反电诈宣传走进社区,走进群众身边,取得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和支持,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识骗、拒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反诈宣传取得实效,博望公安分局筑牢社区基层阵地,组建由社区民警、江淮义警、村委会、网格员等组成的反诈防范宣传志愿者队伍,彻底打通反诈宣传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区共组织各类现场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单页、海报、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

博望公安分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校园、银行等重点列管单位,并针对老人、在校学生、财会人员、宝妈等高危人群,着力提升反诈宣传密度、广度、知晓度。

今年6月以来,该分局多次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讲座,通过“小手拉大手”,将防范意识传导给家长,取得校园安全宣传辐射的“最大面”;联合镇妇女联合会开展“谨防电信诈骗,‘她’群体防范指南”主题宣讲会,借助各村妇女干部力量,采取点对点、点带面全方位宣传模式,提高妇女、宝妈的防范意识;联合新华村镇银行邀请辖区企业代表开展交流活动,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进行宣传,形成了反诈防范宣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的反诈防诈意识。

与此同时,该分局还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结合身边的真实诈骗案例编发警情通报,同时发布电诈典型案例示警,并将村民微信大群纳入宣传渠道,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防范的浓厚氛围,全力压降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全力打造“无诈社区”、“无诈网格”。

电信诈骗总结

近年来,大学生校园诈骗案件花样不断,案件不断增大,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阅历浅、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等弱点对大学生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为帮助我院全体学生提高警惕,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干部认真组织、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积极响应、全力配合,用实际行动推动反电诈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一、组织学院学生干部学习反电诈为响应学校反电诈的号召,院团委书记向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开会,经过讨论决定组建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信电红反电诈自愿者团队并由院新媒体成员负责带领,深入广大学生中去做好反诈专题宣传活动。

院团委书记还介绍了反电诈的相关知识,例如:什么是电信诈骗、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措施、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等。并多次强调要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要求学生干部把相关知识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做到信电学院的每一位学生都掌握并牢记反电诈的相关知识。

app的下载流程,有效提升大一新生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筑牢校园反诈宣传阵地,共建无诈校园。

三、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流程的科普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通知下达给各班的团支部书记,再由团支部书记通知到班级的每一位同学,要求班级同学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要求班级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科普国家反诈中心app的下载流程和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全体学生积极响应号召,按照学院的要求,迅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完善信息,开通来电预警,做好自身防护。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提高预防电信诈骗意识。

四、开展防范于心,反诈同行主题团课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于11月15日至11月18日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反诈主题团课。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抒己见。通过参与小游戏、观看记录短片、诗朗诵等方式,班级同学都将反电诈的相关知识熟记于心。通过开展反诈团课,同学们了解到了电信诈骗的方式,提高了警惕性和戒备性,增强了防范意识,激发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为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开展线上反电诈知识讨论各班线上进行以防诈骗知识及如何提高自身防诈能力为主题的讨论会。同学们畅所欲言,深刻认识到日益更新的诈骗手段带来的危害,提高了防范意识。通过此次讨论,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防诈骗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六、星火学思社举办反电诈宣讲会星火学思社于11月19日在信电学院院办302举办了反电诈宣讲会。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星火学思社指导老师于明月老师出席此次宣讲会。宣讲的同学指出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在高等院校发展迅猛、危害严重并呼吁同学们提高警惕意识。

以上的所有活动增强了全院学生反电诈意识,切实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安全防火墙。下一步,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将继续加强反电诈宣传,组织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信电红反电诈自愿者团队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反诈专题宣传活动,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常态化工作。在做好学院反电诈工作的同时,也将持续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电信诈骗简报

3月8日上午,梁才街道程口社区联合公安派出所、中国移动梁才营业所,来到李家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由社区书记顾永亮主持,社区部分工作人员、网格员及居民代表共计百余名群众参加活动。

梁才派出所所长齐新永通过身边诈骗案例生动详细解读了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类型及诈骗犯罪惯用手法。并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区志愿者深入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让自己、身边亲戚、朋友、同事提高防骗意识,远离电信骗局。

随后,社区志愿者和中国移动公司梁才营业所工作人员在村内广场进行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为过往的行人及街边门市发放了电信诈骗手段常见知识宣传页。

电信诈骗教案

1、通过本次队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防盗防骗防抢知识,增强防诈骗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身危险。

2、学习一些关于失窃、受骗、遭抢后的应急方法。

重点:通过本次队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防盗防骗防抢知识,增强防诈骗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身危险。

难点:学习一些关于失窃、受骗、遭抢后的应急方法。

讲授法、讲事例组织学生讨论

一、导入

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搜集到的被盗、被诈骗或者被敲诈的事例。

2.呈现主题。

二、新课探讨

(一)小心谨慎防盗窃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盗窃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2、教师小结防盗小支招

(1)平时身上只备少量零花钱,大笔现金应及时的存入银行,不要放在身上或宿舍内过夜。

(2)外出时,要把门锁上,晚上在家也要把门反锁起来。

(3)宿舍无人时要及时关好门窗,夜间睡觉不要敞开大门,防止不法分子溜门盗窃。

(4)养成随手关门、上锁、开门先看猫眼等健康生活方式,知道有情况先打110,提高安全意识。

3、物品被盗后我们应该:

(1)、上报学校老师

(2)、报警

(3)、汲取教训

(二)心中有术防诈骗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诈骗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诈骗事件的发生?

2、教师讲解诈骗后自我解救方法:

(1)沉着冷静。注意观察犯罪分子的人数、交谈内容,从中摸清犯罪分子作案的意图。在摸清对方的意图后,要想方设法,在适当的时候,寻找借口逃跑如上厕所、装病。不要与犯罪分子当面顶撞,以免受皮肉之苦。

(2)一旦被软禁,要装作很顺从的样子来麻痹对方,使犯罪分子放松警惕。一有机会就接近窗户、天窗、通气孔等通向外界的地方,想办法向邻居、路人呼救,或者写纸条、扔东西。纸条内容大概是“我被坏人关在××地方,请报警”,这不仅使自己免遭不幸,而且使犯罪分子很快落网。

(3)如果已被人贩子卖掉,要冷静,想办法拖延时间,可以说身体不适,或用温柔的语言哄骗对方。抓住机会向你能够接触到的人求救,如向清洁工人求助。在人多的地方一定要大声呼救。见到警察、机关单位等要想办法靠近并求助。

(4)打110电话求助。不论是哪个电话,都可打110,电话打通后,要讲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以便警察及时查找。逃出来后,要迅速找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妇联等机关组织报警、寻求帮助。

(三)小心行事防敲诈

1、小组讨论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敲诈事件的发生?怎样预防敲诈事件的发生?

2、教师总结:

现在有许多不良少年总是利用小学生胆小势弱的特点,向小学生敲诈财物。对此,小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防敲诈:放学后,与同学结伴而行,尽早回家;书包里放些零钱以备遭遇歹徒时,用之保护自身安全;一旦被歹徒纠缠,要冷静与其周旋,并设法向路人或报警求救;及时向老师报告,由警方依法惩治恶少。

三、小结:

1、学生总结:通过这次活动,你学到了什么?

2、教师总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这节课能引起同学们对防盗防骗防敲诈的重视,也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学到一些基本的自我解救方法。愿同学们开心地学安地生活。

电信诈骗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师幼、家长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近日,汉阴县第三幼儿园多形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系列活动。

该园相关负责人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并通过一个个真实的诈骗案例帮助全体教职工深入了解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了大家对电信诈骗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会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反诈防诈”承诺书,大家共同承诺、互相监督,争做反诈防诈的排头兵。

各班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通过一张张生动的图片、一个个朗朗上口的儿歌引导幼儿初步了解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和危害,孩子们也用绘画、情景视频的形式将反诈表现出来,让孩子们知道不能相信陌生人说的话,不能随便爸爸妈妈的手机、不转账,才能不上当受骗。

该园通过安全宣传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国旗下讲话、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园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防诈骗宣传氛围,增强全体师幼、家长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意识,力求做到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

该园向家长发放了《全民反诈骗告知书》,帮助家长理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细节,明确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防范措施。还与家长们签订了“反诈防诈”承诺书。

通过开展防诈骗教育活动,引导了教职工及幼儿、家长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防止上当受骗,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形成大手拉小手,家园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提升防范合力,确保家庭财产安全,共建“无诈校园”。

电信诈骗简报

为进一步扩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防骗意识,5月以来,兴业银行昌吉分行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为达到宣传效果,加强对不同文化程度及年龄群体的宣传教育,兴业银行昌吉分行重点针对学生、老年人、企业财会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结合多种类型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典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揭露虚假信息诈骗的.伎俩及危害,持续向公众普及相关应对措施,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提高群众防诈意识。

此次活动增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黏度,有效提升了兴业银行品牌形象,今后,兴业银行昌吉分行将持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助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公众满意度。

电信诈骗总结

根据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市民政局20xx年度反电信诈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20xx年11月19日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召开后,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对反电诈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在11月23日第59次局长办公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金全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传达了全市联席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建要求,要立足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增强警惕性,切实将各项宣传防范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0xx年11月25日,市民政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六安市民政局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全市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印发了《六安市民政局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广泛开展反电诈宣传。市民政局充分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反电诈宣传。一方面,运用市民政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知识问答、图解、动画等形式,开展灵活生动的网络宣传;另一方面结合“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推动反电诈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市联席会后,市民政局机关已组织3次宣传活动,覆盖约1000人次。

二是深入落实反电诈宣传“三个一”要求。按照《全市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六安市民政局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市民政局印发反电诈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将相关电子宣传资料发给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明确要求全市各类社会团体、各级养老机构、婚姻登记场所等落实反电诈“三个一”:一份宣传海报、一份二维码、一套宣传资料,确保宣传覆盖率。

三是切实加强工作落实督导。市民政局坚持将反电信诈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经常性针对低保户、特困供养群体等服务对象和民政福利机构开展防骗宣传。在督查走访调研中,做到了反电诈宣传提醒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反电诈意识。

反电信诈骗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市民政局将坚持毛毛雨常下、婆婆嘴常讲、防范警钟常敲,做到“三个继续”:一是继续提高反电诈宣传的'覆盖面,努力做到民政领域反电诈宣传无盲点无死角;二是继续提升反电诈宣传的影响力,争取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宣传,实现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显著提高;三是继续加大工作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以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确保反电信宣传防范工作形成常态、取得长效。

电信诈骗总结

为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的高发势头,进一步加大社会面防范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居民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采取防范措施。

11月15号下午4点,和平街道新建西社区和辖区民警在和平北路玉门河公园开展“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以及现场解答居民群众咨询等形式,对防范电信诈骗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中宣传,特别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还特别针对老人、妇女等易受骗人群,讲解了一些真实案例。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居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筑牢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坚固屏障,受到了一致好评。

电信诈骗简报

五月以来,按照人民银行、上级党委及县行党委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要求,西平农商银行辖内各网点纷纷开展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5月20日,西平农商银行在柏城大道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营业网点门口摆放宣传台,放置各类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小扇子等方式,对办理业务的客户和路上行人耐心细致讲解电信网络防诈骗小知识。与此同时,我行流动银行车播放宣传小视频及宣传音频,全力配合本次宣传。为达到宣传效果,加强对不同文化程度及年龄群体的宣传教育,重点针对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结合多种类型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典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揭露虚假信息诈骗的`伎俩及危害,持续向公众普及相关应对措施,重点向客户讲解“六不、三主动、一及时”,即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汇款、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主动问警察、主动问银行、主动问当事人;及时报警等,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提高群众防诈意识和本领。

通过本次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了“不敢卖卡、不愿卖卡、不能卖卡”和全民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贡献了农商力量。据统计,本次宣传制作横幅2条,展板4个,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受众人数达3000余人。

电信诈骗简报

8月13日,邮储银行正宁县支行在永和镇街道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行工作人员通过讲解公安部最新发布的60种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剖析典型案例,讲述“六不三问”即不轻信、不汇款、不透漏、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主动问本地警察、主动问银行、主动问当事人,帮助广大群众更直观的识别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不法侵害。活动当天,共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

该行还将通过led屏、网络媒体等渠道推送防范电信、网络等非接触式诈骗相关宣传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扩大宣传覆盖,做好电信诈骗防范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电信诈骗简报

1小时内锦华派出所的民警们与辖区银行联手合作,成功阻止辖区内一起诈骗案件的发生,精准反诈劝阻帮群众“避坑”,保住“钱袋子”!20xx年5月9日上午11点左右,古塔公安分局锦华派出所黄警官在其建立的辖区银行业系统反诈群里收到某银行工作人员发来的微信消息,称一名老人想要汇款,经询问老人语焉不详,感觉事有蹊跷,老人却执意说不是诈骗,是家人需要,银行工作人员赶忙寻求民警帮助。

黄警官在接到消息之后马上带领同志赶到现场,经询问老人是给“孙子”汇款,“孙子”在国外留学,前天打来电话称因为和同学发生矛盾,不小心将同学推倒导致其后脑受伤严重,目前正在医院救治,急需一笔钱,并且一再请求老人不要告诉他的爸爸妈妈。老人一听就着急了,又因为他使用的.是老人机,所以也没办法视频当面确定,只是觉得声音就是孙子的,不可能出错。

民警了解情况后,马上联系老人的儿子,待家属赶到银行后,与国外留学的孩子进行了视频连线。结果可想而知,这又是骗子自导自演的诈骗陷阱。老人这才知道差点就被骗子骗走自己的养老钱,对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连连说着感谢。

“中奖短信”“奖学金诈骗”“警察机关私下办案”,诈骗的套路层出不穷,骗子的演技堪比影帝。这次为了能够诈骗成功,更是不惜装“孙子”,不过纵使骗子的剧本千变万化,时刻提高警惕,不贪蝇头小利,永远是不被骗的不二法门。

电信诈骗范文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8月21日,刚接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心脏骤停,不治身亡。教训惨痛。

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同学们参考。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大家接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注意: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学生处保卫处。

二〇xx三十一日。

电信诈骗通告

各位同学:

近年来,国内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8月21日,刚接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9900元学费后,心脏骤停,不治身亡。教训惨痛。

为避免广大同学财产遭受损失,特提醒广大同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各种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人账户转账汇款时要跟家长、老师或同学交流,鉴别真伪,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同学们参考。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大家接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注意: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学生处保卫处。

二〇三十一日。

电信诈骗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让银行员工提高警惕性,所以我们进行了防电信诈骗的情景演练。通过情景演练揭露了几种常见的犯罪手段。

1、冒充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电话通知市民要出庭应诉。是称当事人有执行案件在法院,涉嫌经济犯罪,名下账户将被冻结,以此为由进行恐吓,最后以提供“公共账户”为由,要求当事人将名下存款转入其提供的诈骗账户。

2、冒充电信局、公安局工作人员。由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称当事人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确保不受损失,需将本人存款转移至一个“安全账户”,并且频频催促当事人赶紧通过电话或就近转账,不然损失更大。

3、冒充充税务、财政、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国家已经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让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号直接通过银行atm机转账获取税款。

4、冒充亲朋熟人诈骗。编造其家人或自己遇到车祸摔伤等谎言让当事人汇钱到指定帐户。

诈骗方式层出不穷,片中还给我们介绍了办理贷款诈骗、婚介、招聘诈骗、低价购物诈骗、敲诈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重金求子等等。看了这个情景演练以后,我觉得这种既令人恐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眼前。如果我们放松一丁点儿警惕,就会给予嫌犯多一分的机会来进行犯罪活动。在各种诈骗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而最终将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所以无论犯罪分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我们只要记住“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如有疑问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或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确保客户的财产安全!

我希望大家能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明辨是非。更希望我们的犯罪分子能改邪归正,自食其力,还人们、社会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电信诈骗范文

(一)基本案情8月底,被告人戴春波、王瑞讯、周娟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后被安排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彭巴报村的24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三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戴春波等实施诈骗行为的方式为:一名台湾男子每天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各地发送语音包,内容是对方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法院传唤,需要查询详情的就会给转接人工查询,戴春波等三人便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按照话术内容告诉对方恶意透支信用卡未还钱涉嫌刑事犯罪,若对方予以否认,便帮助对方将电话转接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继续进行诈骗,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26日,戴春波等三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同年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20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黄辉云等二十九人相继受上述同一雇主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县撒潘通村19组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黄辉云等二十九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诈骗团伙成员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话术要求,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虚构被害人的信用卡因购物等被恶意透支的虚假信息,诱使对方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16日,该团伙于从被害人马某某处成功骗取人民币41万元。经马某某报案,9月26日,黄辉云等二十九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二)裁判结果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戴春波等三十二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该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的跨国电信诈骗行为不仅损害司法机关声誉,而且严重干扰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故对三十二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典型意义电信诈骗犯罪多为团伙作案。根据统计,北京法院有50%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出现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诈骗团伙。本案系近年来北京法院受理的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跨国电信诈骗犯罪,诈骗团伙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揽人手并将其安置于境外,冒充公检法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向境内拨打电话的方式,形成严密的话术体系,从而获得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向其汇款,达到诈骗钱款的目的。近年来,电信诈骗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愈发呈现出跨地域、团伙作案、难辨认、受害范围广等特点,给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海淀法院通过本案的审理给所有参与诈骗的犯罪分子以法律制裁,有效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为办理跨国类电信诈骗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电信诈骗简报

城中街道根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深入打击养老诈骗,进一步提高辖区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7月20上午,街道平安办、反诈办和专项办在辖区内人流密集的城北社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讲解各类发生的诈骗案例,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大力宣传各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醒他们警惕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诈骗行为,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电话、网络等诱骗群众进行银行卡转账,骗取钱财;并告知他们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等重要内容,凡是涉及到金钱的问题更需谨慎,不要轻易上当。

此次宣传活动积极动员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范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反诈意识和能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给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电信诈骗通报

20xx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xx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xx年9月26日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典型意义。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诈骗次数、诈骗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本案中,14名被告人在境外集中居住于别墅内,共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且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已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每名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且案发后赃款并未追回,给48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东城法院最终对1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两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三、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

20xx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xx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观湖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礼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黄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涵盖了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虽未参与前一阶段对被害人的具体诈骗行为,但其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与前阶段诈骗犯罪人员相互配合,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其行为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应以诈骗犯罪共犯定罪量刑。

电信诈骗通报

20xx年10月18日至21日,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和杨东昊(另案处理)经事先共谋,由杨东昊提供伪基站并事先编辑好诈骗短信,指使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闽侯县上街镇等地使用伪基站,屏蔽干扰以该伪基站为中心一定范围内的通讯运营商信号,搜取屏蔽范围内用户手机卡信息,冒充“95533、10086、95588”等相关客服号码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短信30801条,企图骗取手机用户的信任,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炎、胡明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发送虚假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对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典型意义。

近两年来,利用伪基站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段翻新、案件频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林炎、胡明浪通过伪基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冒充银行或移动运营商客服电话的虚假短信三万余条,诱骗手机用户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未能最终得逞,但其犯罪行为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公民个人若未及时察觉,其财产便会处于一种极不安全的状况。

电信诈骗通报

骗子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电信诈骗时常出现,大家要小心谨防。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电信诈骗通报,仅供参考!

(一)基本案情20xx年8月底,被告人戴春波、王瑞讯、周娟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后被安排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彭巴报村的24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三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戴春波等实施诈骗行为的方式为:一名中国台湾男子每天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各地发送语音包,内容是对方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法院传唤,需要查询详情的就会给转接人工查询,戴春波等三人便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按照话术内容告诉对方恶意透支信用卡未还钱涉嫌刑事犯罪,若对方予以否认,便帮助对方将电话转接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继续进行诈骗,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26日,戴春波等三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同年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20xx年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黄辉云等二十九人相继受上述同一雇主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县撒潘通村19组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黄辉云等二十九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诈骗团伙成员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话术要求,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虚构被害人的信用卡因购物等被恶意透支的虚假信息,诱使对方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16日,该团伙于从被害人马某某处成功骗取人民币41万元。经马某某报案,9月26日,黄辉云等二十九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二)裁判结果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戴春波等三十二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该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的跨国电信诈骗行为不仅损害司法机关声誉,而且严重干扰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故对三十二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典型意义电信诈骗犯罪多为团伙作案。根据统计,北京法院有50%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出现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诈骗团伙。本案系近年来北京法院受理的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跨国电信诈骗犯罪,诈骗团伙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揽人手并将其安置于境外,冒充公检法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向境内拨打电话的方式,形成严密的话术体系,从而获得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向其汇款,达到诈骗钱款的目的。近年来,电信诈骗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愈发呈现出跨地域、团伙作案、难辨认、受害范围广等特点,给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海淀法院通过本案的审理给所有参与诈骗的犯罪分子以法律制裁,有效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为办理跨国类电信诈骗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基本案情。

20xx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xx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名被告人于20xx年9月26日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其中,被告人吉秀燕、李开琴共同负责对别墅内人员的诈骗活动进行管理,且作为三线话务员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14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三)典型意义。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金额、被害人人数、诈骗次数、诈骗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本案中,14名被告人在境外集中居住于别墅内,共同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且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已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每名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且案发后赃款并未追回,给48名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东城法院最终对1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两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三、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xx年3月28日至4月16日,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xx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被告人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陈观湖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礼华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陈黄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信诈骗日益猖獗,此类犯罪行为形成的产业链也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涵盖了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为了逃避侦查,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取款、转移赃款等行为往往由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外的多个地方的专门取款人完成。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虽未参与前一阶段对被害人的具体诈骗行为,但其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而与前阶段诈骗犯罪人员相互配合,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其行为是整个骗局得逞、诈骗分子获得钱款的重要环节,应以诈骗犯罪共犯定罪量刑。

林炎、胡明浪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18日至21日,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和杨东昊(另案处理)经事先共谋,由杨东昊提供伪基站并事先编辑好诈骗短信,指使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闽侯县上街镇等地使用伪基站,屏蔽干扰以该伪基站为中心一定范围内的通讯运营商信号,搜取屏蔽范围内用户手机卡信息,冒充“95533、10086、95588”等相关客服号码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短信30801条,企图骗取手机用户的信任,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炎、胡明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发送虚假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对被告人林炎、胡明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典型意义。

近两年来,利用伪基站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段翻新、案件频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林炎、胡明浪通过伪基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冒充银行或移动运营商客服电话的虚假短信三万余条,诱骗手机用户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未能最终得逞,但其犯罪行为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公民个人若未及时察觉,其财产便会处于一种极不安全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