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合同签(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0 23:05:15 作者:QJ墨客

合同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在达成一定意愿并遵守一定规定条件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确认和保证各方权益和义务的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是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合同关系稳定的重要工具。请参阅以下合同协议范文,或许能为您的合同编写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

水泥购买合同

购货单位: (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工程需要,促使该公司工程按时竣工,本着双方平等互利、公平买卖原则及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所需方木、多层板由乙方负责供应。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种类、规格、单价(不含税)

以上产品价格如随市场价格行情调整,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规定或在甲方开据给乙方的材料单中予以规定。结算日寸价格以补充协议或收料单中的新价格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工地建筑期限内,只可购买乙方在此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得向其他货商购买。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应的建筑材料符合标准,其质量由甲方材料验收员收货时当面检验为准。

四、材料供应、验收

1、为保证工程进度、满足施工需求,乙方按甲方提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在指定时间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的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专职材料验收员按时、按

合同规格、标准收料,当面清点,验收后并开据收料单,甲乙双方即完成交货。

五、付款方式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应认真遵守,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

七、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补偿。

八、其他事宜

1、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文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中的签字与打印的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中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购销水泥合同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水泥国家gb175-20xx标准,依据水泥国家标准(甲方)生产厂家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甲方所供水泥有质量异议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将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封存样品送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仲裁,检验费用有责任方承担,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的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运输交货方式:

由甲方组织车辆运到乙方施工工地即:乙方必须保证工地道路畅通;乙方要货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发货。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甲方,剩余70%的货款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天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水泥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经质检合格。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法、验收方法。

1、交货地点:泗阳开发区南通六建工地储罐内(由供方免费提供储罐两只供需方使用,需方提供储罐押金壹万元/只,运输出供方负责,工程结束由供方运回押金退回需方)。

2、交货方法:供货经需方见证过磅后,共同在供货单签字确认。

3、验收方法:供方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泗阳质监站检验合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以需方提前两天通知供方。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单价变更:如本规格水泥市场价格涨跌达10元/吨,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供需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变动、双方应在变动之处签字盖章确认。

2、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买卖合同

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

第二条交(提)货时间

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计划。具体日需求计划提交办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3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质量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_标准执行。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种方式:

1、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2、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交货地点为,运费及下车费元/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授权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双方同意选择第种结算方式及期限1、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1、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卖人销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5、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3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甲方:乙方:日期:

水泥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材料名称要普通硅酸盐水泥。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施工中采购方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不得有破包。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3天、和28天强度检验报告。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计袋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采购方可随时任意取20袋进行数量抽检,每袋水泥净含量50公斤,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3 ‰ ;若抽检重量不够,必须等比例补齐所有已供数量的差额。

2、质量验收: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 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实际收到的合格水泥数量结算价款,每月25号结算一次,次月7号支付货款的 100 %, 供应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提供强度检验报告,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采购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

及时更换外,并根据发票金额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若供应方不能及时更换合法有效发票,供应方向采购方上交与发票等额的罚款,全部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3、材料进场后立即验收入库,每月25号双方对帐,材料供完后15天内双方把帐对清,供应方不按月对帐或材料供完后逾期不对帐,采购方将不再予以结帐,以采购方的帐目为准,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若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 发生其它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采购方无保管义务。如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全额赔偿和承担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所带来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五份,采购方四份,供应方一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方承诺在该工程施工期间,不得调价。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及卸车费。

2、根据采购方物资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开具的标准材料收据必须经三人以上(项目材料人员、项目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材料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任何证明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3、双方商定,供应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采购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4、采购方项目经理为采购方驻工地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和质量、工期的事务必须经采购方代表初审并经采购方公司预结算部确认后方为有效。

5、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使采购方无法正常支付材料款的,供应方应予以充分的谅解。

采购方(章):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xxxx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

供应方(章): xxxxx有限公司 xxxxx分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 址:

购水泥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水泥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价格。

二、计量方法原则上以甲方清点数据(净重值)作为结算依据,

三、交货事项。

1、购货时间:_____年7月29日到_____年7月30日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龙川火车站旁)。

3、乙方货车到达时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指定地点卸料,未经甲方验收,司机擅自卸料(卸错地方)的,其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

四、发货通知及数量确认。

1、甲方每次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发货:

2、乙方提供《送货单》给甲方签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六,价格随行就市,遇有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有未详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提请惠州市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购销水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水泥国家标准,依据水泥国家标准(甲方)生产厂家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甲方所供水泥有质量异议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将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封存样品送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仲裁,检验费用有责任方承担,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的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运输交货方式:

由甲方组织车辆运到乙方施工工地即:乙方必须保证工地道路畅通;乙方要货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发货。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甲方,剩余70%的货款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天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买卖合同

需方:

供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水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物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1.1水泥采购:

1.2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1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装卸、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发票、税金费用。

2、水泥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1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1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2.2交货地点为位于大洼县新兴镇坨子里分场的甲方工地库房。

2.3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2.4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合理损耗计算方式及分摊方式。

若双方水泥称重数量出现磅差,当磅差在1‰之內时,以乙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当出现超过1‰的异常磅差时,以甲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

4、货款的结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吨为一个批次向甲方供货,达到批次供货量时,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4.2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单,甲方收到结算单后,由甲方在三日内审查完毕并按结算吨数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果结算数量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查对送货小票。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3支付方式:

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货物按照国家175-1999、1344-1999水泥标准的8.1、8.4、8.5.3及12573-1990标准验收。由乙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并检验,水泥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认可,以乙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如甲方有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到场时货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7.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7.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大洼县或盘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水泥运输合同

托运方(甲方):编号:

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两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两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两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两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两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

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两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两方各执 份。自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xx年 月 日

水泥供应合同

买方和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水泥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市场价格调整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得少于100吨。

1.2上述合同单价及以此为基础计算的总金额是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卖方完成生产、包装、纳税等费用。

1.3当买方需求发生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卖方合理安排供货,卖方和买方应在提货前三天书面通知卖方,包括拟提货(供货)货物的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和具体承运人。卖方应被视为已根据通知供应货物,从而履行了交货义务。

3.交货期限:从(日期)至(日期)。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4.1数量和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卖方交付的实际称量数量为准。如果买方对水泥的数量和外观有异议,必须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提出。逾期的,视为对数量和外观无异议,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方委托卖方取样并签字盖章,以卖方合同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如果买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必须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提出,双方将签署的样品送甘肃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交付水泥:买方提货,水泥在卖方货栈交付,货物离开卖方货栈时,所有权、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买方。

6.结算方式

6.1货款应以人民币结算,以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初期采用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相关交(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的有效凭证。

6.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即买方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付款到达卖方指定账户后,卖方开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证,买方凭提货凭证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

7.2如果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卖方有权暂停供应。

7.3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在买受人支付应付款后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买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方拒绝、拖延或未能按时与卖方结算并付清前期款项;

4)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8.合同中止

8.1经质检部门最终检验,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要调整。协商不成,买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卖方书面同意,买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得转移,否则,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支付到期款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9种解决方法。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卖方执三份,买方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商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署月度对账确认函,每月月底签署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如遇价格调整,如买卖双方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买方同意调整交货价格,卖方应在调整后执行价格,否则卖方有权暂停交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严格保密。如果买方披露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则出厂价按卖方披露之日起当时的标价执行。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维东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水泥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经质检合格。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法、验收方法。

1、交货地点:泗阳开发区南通六建工地储罐内(由供方免费提供储罐两只供需方使用,需方提供储罐押金壹万元/只,运输出供方负责,工程结束由供方运回押金退回需方)。

2、交货方法:供货经需方见证过磅后,共同在供货单签字确认。

3、验收方法:供方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泗阳质监站检验合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以需方提前两天通知供方。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单价变更:如本规格水泥市场价格涨跌达10元/吨,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供需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变动、双方应在变动之处签字盖章确认。

2、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水泥合同

水泥作为一种重要的胶凝材料,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购销水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水泥合同范x,感谢您的欣赏。

1、甲方:乙方:

2、质量要求:乙方的生产加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并提供相应的合法生产或销售文件。

3、验收方式: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水泥型号,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

4、交货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将水泥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因甲方资金紧张,双方协商在________年付款。

甲方承担乙方自购货之日起至支付水泥款期间所欠货款总价款1%利息。

7、发票形式:开具17℅增值税发票。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水泥国家gb175-标准,依据水泥国家标准(甲方)生产厂家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甲方所供水泥有质量异议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将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封存样品送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仲裁,检验费用有责任方承担,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的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运输交货方式:

由甲方组织车辆运到乙方施工工地即:乙方必须保证工地道路畅通;乙方要货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发货。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甲方,剩余70%的货款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天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就水泥购销事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交货地点:麻章至遂溪。

三、运费负担:供方负担。

四、验收方法:数量验收按供方地磅单(国标三级误差3),双方签字为准。

五、货款结算方法:每200吨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每月用量不足200吨则每月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需方不付清当次货款的,供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并限十天内需方付清供方货款。

六、违约责任:由《民法典》规定的人民法院仲裁。

七、其他特定条款:

1、供方供应的水泥若不符合。

3、需方提前十小时通知供方,如果供方不能及时供应水泥给需方时,每天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超过五小时按壹天计)。累计超过三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经济责任。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需方接到供方通知后可另外购买其它水泥,双方都不算违约。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供需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要变动,应经双方依照规定协商一致,另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按《民法典》和国家有关的民法典规承担经济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限至需方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供方单位:(签章)需方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购销水泥合同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就水泥购销事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交货地点:麻章至遂溪路段。

三、运费负担:供方负担。

四、验收方法:数量验收按供方地磅单(国标三级误差3),双方签字为准。

五、货款结算方法:每200吨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每月用量不足200吨则每月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需方不付清当次货款的,供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并限十天内需方付清供方货款。

六、违约责任:由《民法典》规定的人民法院仲裁。

七、其他特定条款:

3、需方提前十小时通知供方,如果供方不能及时供应水泥给需方时,每天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超过五小时按壹天计)。累计超过三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经济责任。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需方接到供方通知后可另外购买其它水泥,双方都不算违约。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供需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要变动,应经双方依照规定协商一致,另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按《民法典》和国家有关的民法典规承担经济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限至需方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供方单位:(签章)需方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水泥购买合同

签订地点:

计量单位:

出卖人。

收货单位。

到站。

品种。

规格。

标号。

产地。

等级。

单价。

(元)。

总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数量。

路局。

车站。

专用线。

1

2

出卖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通讯地址。

帐号。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e-mail。

邮编。

电话。

e-mail。

1、本合同按《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2、运输方式:

9、违约责任:

3、结算方式: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验收意见:

11、其他约定事项:

7、检验标准、地点、期限及费用负担:

备注。

买受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出卖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购买合同

需方:

供方:

上述需方因建设"__45#--51#楼"项目需要,工程地点:__县__镇__路,拟向供方购买袋装白水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于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供需双方签订之产品购销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二、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白水泥。

2、品牌:__牌。

3、规格型号:__斤/包。

4、购买数量:约__包。

5、产品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标准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标准高的为准。

6、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出厂合格证、产品质保书、检测报告复印件,以需方要求为准。

三、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和供货时间。

1、运输方式:由供方安排车辆送货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货、,如有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自行处理。货到工地后甲方指派人员验收并签字。

2、送达地点:送达地点为需方工地,并卸货至工地现场需方指定施工电梯入口处及其他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产品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产品破损由供方负责。

四、备货和收货。

1、备货、供货时间:需方提前叁天通知供方备货,供方收到需方备货通知后叁天内按合同约定方式发货,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签字确认。

2、收货:

需方指派刘延旗为指定。

收货员,收货单必须经需方指定收货员签收,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以收货单和《对账单》作为供货数量和结算货款的依据。

五、合同单价和结算。

1、本合同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元。

2、暂定合同总价:__元。

3、合同单价:__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货到后根据现场实际签收量付款。

转账或现金支付。

5、关于合同款支付的规定。

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供货,需方有权延缓或拒绝支付合同款。

合同款或结算款支付前,供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1)《备货单》;。

2)收货单;。

3)对账单;。

4)发票。

5)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验收。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方法:

质量验收:

七、违约和争议。

1、供方提供材料未达到产品出厂检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为需方免费更换为合同指定品牌、规格及质量等级的产品并配送至需方指定送达地点,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包括不限于不合格产品的退场、拟更换产品货到工地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用、报关费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费用】。

2、需方如果对产品质量有疑异,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供方未按约定时间内供货,供方按供货批次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项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决:向需方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约事项。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数量、规格、单价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须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够顺利报关。

2、根据实际需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合同签署之前后限定的时间内向需方提供产品样品并封存,供方保证供货材料标准不低于样品标准,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担。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需方未能按时付款,经供方催促后仍拒绝付款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时供货,在需方催促后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5、依据前述条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已供货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双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及进行质量保修,已经订货但未发货的材料设备的退货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或自行协调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签章后生效。